有線推銷員向智力低客戶銷售騙財 騙3人共11萬被判囚20個月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03/12 12:48

最後更新: 2019/03/12 13: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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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線電視推銷員乘上門推銷期間向3人騙財共11萬元,被判囚20個月。

有線電視推銷員乘上門推銷期間,向智力偏低的中年漢客戶訛稱,為對方安裝電視頻道等以騙財,及後推銷員變本加厲,多次要求中年漢索款,並訛稱可以優惠價購手機及做自動轉帳,誘兩名客戶交出提款卡和密碼,共騙取3人逾11萬元。推銷員早前承認盜竊及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共13項控罪,今被判囚20個月。

法官判刑時斥被告陳常柏(34歲)違反誠信,處心積慮,經過計算,以職員身分騙取他人信任,後來變本加厲,詢問對方銀行密碼盜竊金錢。事主包括社會弱勢一群,他們容易受騙利用,以及年長的退休人士。

辯方求情透露,被告的妻子為內地人,但她嫌被告的寓所狹小,故已搬回內地生活,兩歲幼子由被告的父母照顧,辯方透露,被告已將騙款花於賭博上,無力償還款項。

案情指,2016年10月至11月,當時任職有線電視推銷員的被告,上門到區姓中年漢的寓所時,看中他智力偏低,遂訛稱會為他安裝電視頻道、WiFi等騙款,及後被告又向區索款,區聽從並多次在櫃員機傳入密碼後,讓被告自行提款,最終更遭被告偷去提款卡,事件中區共被騙取5.55萬元。

另外,被告又於2017年上門為龐姓女事主處理維修時,藉詞為龐辦理自動轉帳,而需要其提款卡及密碼,龐聽從並被盜去4萬元。被告又上門向7旬老翁,訛稱可以優惠價購手機,誘對方交出提款卡及密碼,老翁最終被騙1.9萬元。被告於同年被補,警誡下承認犯案,明言當時發現區的智力較低,遂以不同理由索款,他又承認已將所有騙款花光。